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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来了

发表时间:2019-03-28 11:52

2018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来了

2008年10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当年施行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应用至今已近10年。10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就《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与2008版的标准相比,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原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更加重视洁污分流,明确要求设置污物出口、污物电梯等,增加预防保健用房、科研用房等面积,新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用房、图书馆、室内活动用房、院内生活保障用房、医务人员休息区域等要求,细化室内装修和设施规定,更加重视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更加注重人文关怀……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更新

新版标准做了哪些重要的调整呢?下面开始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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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准与新标准的目录对比

适用对象

新版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附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的补充说明:

由于综合医院的改建、扩建工程会受到现状条件的限制,故本建设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综合医院项目,对改扩建项目制定了区别于新建项目的规定,增加可操作性。(新标准条文说明)

对比08版标准:

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10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确需建设1000床以上医院时可参照执行。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原标准)

建设原则

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明确综合医院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和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同时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人口数量和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在建设中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综合医院建设水平。(新标准条文说明)

建设规模分级

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张床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899床、900~1199床、1200~1500床及以上6个级别。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九种。(原标准)

来看新标准的条文说明:

实践证明,在同一区域,综合医院规模过大,会产生患者过于集中、工作人员过多,管理难度加大、医疗环境和服务质量下降、综合效率及效益偏低等诸多问题。因此,综合医院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现有需求及增长趋势等因素,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新标准条文说明)

建设项目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设备组成。场地包括建设用地、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建筑设备包括电梯、物流、暖通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智能化设备、动力设备、燃气设备等。

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还应包括相应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设施。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承担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原标准)

可见新标准考虑更加长远、全面:

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设备是综合医院建设的基本保障。本条明确了场地、房屋建筑及医疗设备的构成。对于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还应考虑增加相应的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的用地和房屋设施等。(新标准条文说明)

大型设备用房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等设施,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医院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

对比08版标准:

磁共振成像装置、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核医学、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机等大型医疗设备以及中、西药制剂室等设施,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原标准)

新标准条文说明: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用设备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安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逐步向适当集中、资源共享的管理模式过渡。(新标准条文说明)

规划布局

一、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分区合理。

二、应急救援路线合理,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避免交叉感染。

三、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组织院区建筑空间,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建筑宜相对集中布置,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四、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病房和医务人员工作用房宜获得良好朝向。

五、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收集暂存用房宜远离功能用房,并宜布置在院区夏季主导风下风向。

六、设置传染病门诊的综合医院,应合理布置,避免交叉感染。

七、新建医院应配套建设患者、医护人员的康复、活动场地。

八、新建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零八标准”提出了综合医院的选址、用地要求、功能分区、朝向和绿化、平面布置及停车设施等方面的相应要求。本次修订中,结合新时代群众对服务获得感的角度,强化了舒适的医疗环境、病房的朝向和通风、活动场地等要求。

根据现场调研,由于前期设计中低估了停车设施的需求,多数综合医院存在停车难的问题,这也是造成患者满意度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提升新时代就诊患者的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次修订中,保留了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要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依据相应规范标准配套建设,宜按照1辆/床的标准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各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分配地上、地下停车比例。考虑患者的特殊性及陪护、接送车辆通行、停放的实际需求,综合医院停车场位置和出入口的设置要合理规划。(新标准条文说明)

患者、污物分设出入口

综合医院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二处。

这是08版标准没有的,新标准条文说明进行补充:

综合医院出入口的设置要求,患者、污物应分设出入口。(新标准条文说明)

明确规定了建筑密度

新建综合医院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5%,容积率宜为1.0 ~1.5。改建、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规划要求调整,但容积率不宜超过2.5。

08版标准没有规定,新标准条文说明对此进行补充:

对已新建综合医院,为实现良好的院区环境,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宜过高;对城区中现有综合医院,往往建设用地较为紧张,容积率普遍偏大,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改扩建项目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适当提高,也可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和当地规划调整。(新标准条文说明)

建筑面积指标

综合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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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08版标准,建筑面积有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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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准)

本建设标准中的门诊、医技等与门(急)诊量有关的房屋面积是按3:1的诊床比计算的,当实际需要大于或小于这一比例时,这些用房的面积则应按百分比相应地增加或减少。为改善医疗环境,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考虑增加大厅、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公共服务空间的面积。(新标准条文说明)

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用设备的房屋建筑面积,可参照表3的面积指标增加相应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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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是所有综合医院均有能力使用相关大型医用设备,所以在此单列。对比08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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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列大型设备机房均为单台面积指标(含辅助用房面积)。

2.本表未包括的大型医疗设备,按实际需要确定面积。

(原标准)

可见当年的许多设备如今已经成为医院的常用设备,来看新标准的条文说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提高,“零八标准”中的部分大型医用设备已成为医院常用设备,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国卫规划发﹝2018﹞5号),结合需要,本标准确定了相关大型医用设备的建筑面积。标准中未包含的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新标准条文说明)

增加了预防保健用房面积

综合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35m²的标准增加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m²增加建筑面积。(原标准)

来看新标准的条文说明: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的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了解和研究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对于提出有效的预防保健措施至关重要,因此综合医院在预防疾病中的作用也将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做好预防保健工作,通过现场调研资料分析研究,确定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的人均工作用房面积为35m²。(新标准条文说明)

增加科研用房面积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50m²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开展动物实验研究的综合医院,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动物实验室。

开展国家级重点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按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每个3000m²增加相应的实验用房;承担国家、国际重大研究项目的综合医院,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单独报批。

对比08版标准: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²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原标准)

随着医学科学发展与学科分类细化,综合医院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也日益增加,科研用房面积也需要增加。考虑到我国综合医院中科研工作与临床工作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且大多数临床高级人员均有科研项目并定期进行科研工作,依然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另外增加科研用房的建筑面积。

“零八标准”规定,参照《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每位专职科研人员的用房面积按32m²配置,主要是用于建设科研用房和科研辅助用房,其公共配套设施生活设施可与医院共用。但是结合现场调研发现,医用气体、低温等科研用公共配套设施无法完全与医院共同使用,且目前的建筑较1991年建筑,对于防止医院感染、公共空间等要求有显著提升,其实验用房的要求应更加显著,因此参照《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将原来规定偏低的32m²增加到50 m²,以保证实际工作的需要。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承担国家、国际重大研究项目的综合医院,由于承担特殊实验、专科技术提升等任务,与常规的临床科研任务略有不同,因此所需的面积应综合考虑科研任务及实际需求,另行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新标准条文说明)

教学用房配置

承担教学和实习任务的综合医院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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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08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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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准)

新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用房

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的综合医院,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规范化培训人数,按照1000平方米/个的标准增加培训用房面积,按照10平方米/人的标准增加教学用房面积,并按照12平方米/人的标准增加学员宿舍面积。

08版标准里没有规定。

新增图书馆、室内活动用房等

更加重视医务人员执业环境

综合医院图书馆按照编制内职工2m²/人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室内活动用房按照编制内职工1m²/人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院内生活保障用房按照0.4 m²/床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

08版标准里没有规定。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加班加点成为常态。调研发现,为满足医疗需要,医务人员办公休息场所狭小,执业环境恶劣。为充分发挥医务人员是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作用,着力改善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满足专业学习需要,为其提供运动、休息用房。

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应按照实际需要,在院内设置便利店、快递服务、理发室等生活服务用房,为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建筑形式

综合医院建筑宜以多层、多层及高层组合形式为主。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原标准)

新增电梯设置

综合医院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三层以上医疗用房电梯不得少于二台,其中一台为无障碍电梯,病房楼应单设污物电梯。

08版标准没有规定。

公共空间,新增哺乳室等

候诊区等公共空间应充分考虑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患者需要,设置无性别卫生间、哺乳室和婴儿整理台等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要求,尚应考虑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设置无性别卫生间。(原标准)

新增医务人员休息区域

门急诊、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应设置医患交流室、医护人员休息区等,注重人文关怀,为医务人员提供必须保障。

明确了对医护人员给予人文关怀的相关措施。08标准未提及。

细化室内装修和设施规定

综合医院的室内装修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选用坚固、环保、安全的材料,不应使用易产生粉尘、微粒、纤维性物质的材料和有尖锐棱角的家具,室内空气质量应达到相关标准。

二、室内顶棚应便于清扫、防积尘,易维修。

三、内墙墙体不应使用易裂、易燃、易吸潮、易腐蚀、不耐碰撞、不易吊挂的材料;有推床(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

四、地面应选用防滑、易清洗的材料;检验科、血库、病理科等用房的地面用材还应耐腐蚀,便于清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防尘、防静电。

五、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易洁净、耐腐蚀、可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六、厕所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难玷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洗手池和便器宜采用非手动开关。男女卫生间的便器设置比例应小于或等于1:2。儿科等区域卫生间应设置儿童卫生间或儿童专用洁具等。门诊区域应设置医务人员专用卫生间。

七、儿童诊疗区域的门窗、家具和楼地面等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检查、治疗用房应满足使用人群的隐私要求,注意开门方向,宜设闭门器。房间内宜设置隔帘或屏风。

08版标准规定“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实验室等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共5点。新标准细化了具体要求,更加注重隐私。

院区管网

综合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宜采用综合管廊形式。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并根据需要设置设备层。设备层及主要管道沟应考虑设备系统及干管维修和通风,并采取防水措施。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按需要设置设备层。主要管道沟应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原标准)

新增绿化植物配置要求

综合医院绿化植物配置应避免选用种子飞扬、有异味、有毒、有刺及过敏性植物,不应使用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

08版标准没有进行规定。

医院建筑投资估算编制原则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或投资估算,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业务用房的工程造价,可参照建设地区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新建普通办公楼单方造价的1.5-2倍确定。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其建筑工程造价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对比08版标准:

综合医院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原标准)

由于医疗项目的建筑表现形式及标准设置可能相差较大,会导致投资指标有较大差别。本条所列指标,应根据工程实际内容及工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波动,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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